宝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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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宝马时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宝马时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永城“玛莎拉蒂撞宝马”今天上午公开开庭审理,司机谭明明将会被怎么判处?

唉,这就是醉驾的代价。也可以说是有钱的忘勿所以的代价。

永城玛莎拉蒂撞宝马事件发酵至今,终于开庭审理。事情经过大家都知道,在此不再啰嗦。

问题是该姑娘醉驾连撞八台车后再次逃逸。最后撞上等红灯的宝马车,造成宝马车自燃后,当场两死一重伤,加上玛莎拉蒂三重伤共二死四伤,属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而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诉讼。大家都了解到宝马车也是个有钱的主,并没接受民事赔偿,那么,谭维维至少判15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缓。

大家都认为必须重判,应该判死刑。但本人不这样认为。谭维维醉驾并没有主观撞人意识,而且大脑不受控制才导致的致人死亡恶性事故。

说真的,如果死者家属接受调解,应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关键是死者家属不接受调解,那么就会重判,人家也不差钱。

有时候,有钱不是好事。该姑娘的平时生活也被起底,说明其家长有很大责任,不要认为有钱能解决任何问题的。有时候,有钱真的害人。

当然,任性要付出代价。有钱也不能为所欲为呀,更不能酒驾。

害了几个家庭,这就是酒驾的后果。看看,现在仍有许多人酒驾,甚至醉驾,不要一时贪杯,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个人分析,仅供参考!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谢邀!

玛莎拉蒂谭明明案今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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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2019年7月3日晚上十点左右,河南永城,谭明明酒后驾驶一辆玛莎拉蒂,剐蹭了路边停放的多辆汽车后被拦停,但是谭明明又驾车强行逃离现场,在一个路口撞上一辆正常等信号灯的宝马车。造成宝马车自燃,司机重伤,两名乘客当场死亡。

玛莎拉蒂车上,包括谭明明在内的三人也全部重伤。

这个案件由商丘市中级法院审理,性质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基本可以判断的是对谭明明的量刑在无期徒刑以上,直至死刑。

如果没有民事方面的和解,死刑(含死缓)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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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为何被围观,窃以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1、谭明明开玛莎拉蒂,经常炫富。

对于为富不仁者,人们往往痛恨之。

2、剐蹭多辆车后逃逸撞在宝马车上,社会危害性巨大。

逃逸本就是法律惩处的从重情节,还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

3、对他人生命财产的无视,是其事故之根源。

从其平常的行为看,应属嚣张、不计后果之人,此事不出还有它事。

今天上午这个案子开庭,法律工作者最关注的点就是死者家属不接受道歉,表示不谅解,要求严惩。这个案子预计判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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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发生在河南永城,肇事车辆是玛莎拉蒂,被害车辆是宝马,估计是车辆的型号比较吸引眼球。同时,这场事故的结果也很惨重,造成二死四伤。事故发生后,肇事者谭明明平时的做派和家庭情况都被八卦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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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罪名上来说,谭明明酒醉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竞合。从刑罚上来说,自然是后者对社会公众的危害更大,因此处罚也会更重。毕竟谭某的行径已经危害到其他群众,并不仅仅是宝马车上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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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检方想必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的,这个罪名的判罚起刑一般就是三年以上。考虑到谭某造成二死四伤,后果很严重,所以她应该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来谈谈我的看法吧

先说几个目前的状况

首先谭女已经成年,自己可以完全负法律责任

其次,谭女名下几乎没有任何财产

第三,玛莎是她大爹的名字,跟她也没有关系

第四,谭女父亲已经替她给宝马男司机付了129w的医药费

第五,两个死者的家属强烈要求谭女死,但是宝马男司机家属希望赔钱,也就是说受害者内部现在吵作一团了。

第六,网上键盘侠希望谭女既要赔钱也要偿命,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谭女本身没钱,她父母也没有义务在她被执行死刑以后继续赔钱。

那么问题来了,一方面有人说给个机会,赔个1300w给三个家庭算了,另一方说人命原来花钱就能买

即便原告不出和解书,最后导致谭女被执行死刑,谭女还有个弟弟,才十岁

但是宝马男司机可能就彻底人财两空了

宝马MINI事件,是不是反应过激乱扣帽子了?两女孩是不是无辜?

你出这提问是代宝马“伸冤”吗?不是过激而是刺激。外企在中国上海办车展,对待中国人连起码的平等对待都没有做到,谁扣谁的帽子?两位前台服务员代表其公司的形象,一肠通到尾,前后同样黑,何来无辜?

如何看待宝马车主与电动车主事件?

海纳百川dun

谢谢邀请!

如果真的只是砍伤宝马男(并且不是很严重)那么白衣男的麻烦可就大多了!

首先,宝马男开机动车冲入非机动车道还动手打人,可见其道德败坏之极。

第二,两个人打白衣男一个人,还要拿刀砍人,宝马男的人生观简直不可理喻!在他眼里道理法律全是浮云。

第三,随车带刀,说明他准备一旦有必要随时就要砍人。

而他认为的砍人的必要意然是“无论你多有理,只要我不高兴”就要砍人,真不知以前曾砍伤过多少了!

第四,他车里可能有更历害的武器。

就这样一个有数次犯罪前科的人,一个随意践踏法律尊严的人,一个大庭广众之下敢于挥刀杀人的人,他若不死,后果将会有几种可能。

第一,回车再拿一把刀对砍!结果双方一死一伤!

第二,回车拿出更为历害的武器,结果白衣男死!

第三,直接开车撞自衣男,结果白衣男及周围的群众遭殃。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双方都没死,白衣男将面临无尽的麻烦。

第四,如果都没死,白衣男子肯定会被宝马男子的朋友社团团员报复,到时候就是一个家庭了!

第五,这次没有合理的判决,就真正的颠覆了人们的三观,对于一个这种黑社会的团员,我们应该打压他们,而不是让他们欺负老实人!

我支持电动车男子无罪释放,如果有需要我也可以捐钱给他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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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跑去车的方向,而不是求饶,车上既然有管制刀具,谁能确定没有别的管制东西?纹身男如果被砍趴在地上不动,电动车男再砍他属于故意杀人。纹身男再被砍以后还能跑,而且是往藏凶器的车上跑去,谁能确定他不是想去拿别的凶器?或者是想开车去撞电动车男,在不确定的情况下,电动车男的做法合情合理,只有在对方失去抵抗能力的情况下他才能停手,毕竟对方不是一个人。支持电动车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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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可以说宝马车主与电动车车主因为一点小争执最后闹出人命的事情,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对于此事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与大家分享。

车让行人(包括非机动车辆)是常识

无论是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车让行人是常识,虽然是电动车但因本身与汽车相比安全系数较低,所以汽车礼让电动自行车也应该是常识。相信很多司机朋友遇到行人或者骑车的朋友都会下意识的降低车速,进行礼让。然而这件事情的经过是,宝马车没让行人造成了剐蹭,就算如此,在日常生活中双方协商不成,报警后自然会有交警部门来进行协商解决。

这件事情的根本在于开宝马的有黑社会嫌疑

上面讲了如果是平常的交通意外,汽车与电动自行车剐蹭了,双方一般都是协商赔偿,协商不成了交警部门认定责任,然后该赔赔,该罚就罚,可以说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但是这件事情的不简单之处就是,开宝马的刘某有前科,本身具有黑社会流氓性质。自然反应就上去跟电动自行车主于某干架,打架了肯定谁都不会让着谁,更可恨的是刘某后来竟然去车上拿下管制刀具,对于某进行伤害,这样就给以后出现人命埋下伏笔。

这件事情我这样来看

第一、本身是一件很简单的交通纠纷,报警协商解决了事。事件引发的根本在于宝马车主刘某率先进行人身攻击,并用管制刀具威胁到了于某的生命安全,所以个人觉得于某后期的行为肯定是正当防卫。

第二、宝马车主刘某本身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就是违法的,并且用管制刀具故意伤人肯定是罪上加罪,可以说死有余辜(如果今天不是遇到于某这样身手好的,估计早晚会有人死在刘某手里)。

第三、后面显示于某追上去砍刘某,有律师认为是防卫过当,个人认为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能够保持理性的普通人基本不存在(除非是专业受过训练的),所以非理性情况下做出的保护自身安全的条件反射行为不应该是防卫过当。因为当时的情况当事人很难判断刘某到底是要做出什么行为,是回车里拿出更多凶器还是逃命,都有可能。所以个人觉得也不应该算是防卫过当。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原创不易记得点赞转评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宝马时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宝马时间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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