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奔驰失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奔驰失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控奔驰车,到底为何失控?
再聊奔驰“定速门”
谢谢邀请,失控奔驰车到底为何失控,目前来看已经是有明确答案了。第三方的技术鉴定已经确定车辆在“事发过程中”并没有任何问题,排除车辆的问题可能只剩下驾驶员个人的原因。
在事发之初确实选择相信这位驾驶员,因为定速续航失控的情况不是没有发生过,而且很多车型确实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消定速巡航,测试了几台车在高速行驶的时候打开双侧后车窗、手动解开门锁、稍大幅度晃动方向盘,在各传感器检测到信号之后都会接触定速巡航,所以这位车主通过一些看似古怪的方式进行减速也不是不可能。
但是剧情毕竟是有些离奇了,120公里的时候高速巡航不带一脚刹车确实测试过,前段时间在微头条也发过里程记录,完全可以做到,不过距离比较短只有50公里高速;但是让我120公里时速通过蜗牛弯开过收费站这点内心是惶恐的,自认没有这么优秀的技术。
所以这方面是持怀疑态度的,然而这还是只是其一;最让人怀疑和并不能理解的问题是,在车辆万幸停稳之后车主在车辆没有经过系统检查和维修的前提下,还能开着一台有着关乎生命的安全隐患的车继续狂奔,这点现在想来是个人都做不到。
所以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也基本能说明问题了,这台奔驰C200有很大概率没有出过任何问题,出问题的是人。
通过报假警开道,非法利用公共资源造成交通安全隐患,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其次确定车主作假的真实性之后,这个行为对奔驰品牌的影响也是很恶劣的,之后这位车主很有可能面临奔驰的控诉,等待他的是牢狱之灾。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如需帮助请关注:天和Auto,汽车问答购车推荐每天更新。
谢谢邀请,就这件事来说,经过媒体发酵后,这件事已成为热点,估计已超出了车主的预料。回到正题,这件事很清晰,焦点就在于当时是否真的失控,即车主是否说谎了,我个人的看法分两种情况:
1.当时确实失控了
现在的汽车,越是高档车电子部件越多,在带来更高便利性的同时,也越容易出故障,就这件事来说,部分网友多从经验和ECU、定速巡航工作机制进行了推断,觉得不可能发生,但从客观的立场上来说,非当事人,不好凭经验就绝对地排除车辆确实发生了故障,就像手机一样,电子的东西也会偶尔发下神经,过后又恢复正常(也许是电流偶尔波动造成,这是有可能的),这样事后检测鉴定是检测不出来的,只能靠数据记录(类似于飞机黑匣子),而鉴定报告中只有一条关闭定速巡航的数据记录,而且是在失控后。但鉴定意见还是根据“排除脚垫卡滞导致失控的可能性、排除定速巡航功能开启状态下ABS制动防抱死系统或ESP车身电子稳定系统起作用的可能性,确定驾驶员至少未采取通过将电子挡杆拨入N挡的方式进行强制关闭定速巡航功能操作,结合车辆制动系统、巡航系统均工作正常、无故障的客观事实,综合认定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认定2018年3月14日车辆在连霍高速相关路段行驶过程中不存在失控情况(未提及车主反映的U盘情况)。但此类定速巡航锁死事故并不是未发生过,2012年11月,浙江一车主驾车行至杭浦高速时也发生过,所以不能绝对的判定不会发生。
2.从车主行为上进行判断,一是车主采取高速下解开安全带、打开车门,来降低车速,这个说不通,绝大多数人是不敢的(车主说是操作了挂空挡、踩刹车等,但没效果。至于什么奔驰售后通过后台系统操作那是瞎掰,目前技术还做不到)。二是出了那么大的事故,一般人,包括职业赛车手即使不是魂飞魄散也会受到极大惊吓,还敢继续驾驶事故车辆赶路800公里,99.99%的人是不会这样干的(车主以个人心理素质非常好来回应)。从这两点上判断,车主有极大可能是说了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并未失控。
虽然鉴定书出来后,车主仍坚持确实发生了失控,但鉴定是由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再加上车主操作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地方,故我个人主要依据第2点来判断,车主是说了谎,目的是为了逃避自己超速被处罚。
至于题主的问题,感觉是站在了车主的立场,已认定是失控了,只是在问怎么失控的,一般来说,无论是自动挡的车,还是手动挡的车,车主只要把挡位挂到“N”挡,汽车就会失去前进的动力,车速会慢慢降下来。定速巡航在设计的时候,也设定了通过踩刹车和回空挡两种行为立即取消巡航的设定,所以如果这辆奔驰车真的定速巡航失控,那原因就是变速箱和刹车出了问题,即既无法挂入空挡,刹车也失灵,这种两者都同时出问题的情况是几乎不可能的。所以我个人认为是不存在失控问题。
科技科普促使人们养成理性思考和理性处理事务的习惯——凯腾聚知。
目前没有公开基本过程,只有网传的鉴定结论。
根据网络资讯,从技术角度该结论有如下不严谨的地方:
1.电子制动系统(ESP/TCS)串联在制动管路中。
1.1.ESP/TCS常开阀关闭,制动信号(一般由制动灯开关处触发)没有抵达或失真。
制动系统功能失效。
司法鉴定是否对故障模式进行排除验证不得而知。
1.2.对于自动巡航调用电子制动系统(TCS/ESP)辅助调节,则电子制动辅助功能依赖制动信号解除/管路压力信号解除。
如果信号失真,机械制动与电子制动冲突是存在的。
司法鉴定是否对制动冲突进行排除验证不得而知。
2.巡航软件备案软件(TCS/ESP安全软件形式认证有自愿备案制度)与事故车软件是否进行过比对,以确定事故车辆巡航控制软件是否有畸变/漏洞。
司法鉴定有无调查企业的自动巡航FMEA或者有没有企业的自述书。
司法鉴定是否对软件异常进行排除验证不得而知。
3.舆论中的怪异
3.1.一大批网友均没有质疑司法鉴定程序的完备性和充分性(1,2项是否有司法结论),大有致车主与死地而后快之嫌。
3.2.技术调查中忌讳对非技术人员/非专业人员过于苛责。
事故后,对惊慌失措下环境的追忆复原矛盾甚至漏洞百出属于常态。
鄙人曾参与某知名企业沪杭甬高速制动失灵事故调查,司机和乘员都有描述矛盾的地方。
调查组成员没有一个人指摘司乘人员,因为出事前后10秒内很多人是失忆的。而100公里/小时紧急制动到零只需要3秒到5秒。
程序完备,科学,客观,技术复原再现是技术调查的任务。
3.3.车企始终没有明确告诉公众或车主,该公司自动巡航控制是否通过电子制动系统(TCS/ESP)实现车速调控。
放任网络对制动和巡航技术的错误概念满天飞。而忘记了企业有科技科普的社会义务和责任。
3.4.FMEA分析是企业的核心内容。导致自动巡航失控的模式是否完善有没有向司法鉴定有所隐瞒。
4.奔驰失控事故的社会意义
4.1.中机作为国家汽车技术法规,标准的牵头单位之一。
在国家层面技术落后,社会汽车使用技术落后双重环境。从法规上要求车企,有关行车安全的控制系统,控制基本逻辑和控制软件实行认证备案制度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途径。
4.2.社会影响突出的技术安全事件的司法鉴定,应该对其技术测试流程规范公开,以确保测试鉴定的完备性可以经受住考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奔驰失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奔驰失控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